宁波市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第九条有效举办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主办单位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条件和程序,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公安机关对符合条件的,应当核发焰火燃放许可证,并将许可燃放的时间、地点、种类、规格、数量向社会公告。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