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第七章 选举程序第四十六条有效选民对于代表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其他任何选民,也可以弃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选谁或者不选谁。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26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