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湿地城市建设条例/第四章 保障与监督第四十一条未知(-1)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湿地城市建设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地方法规 · 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