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鼠疫防控条例第十七条有效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发热病人预检分诊和首诊医师负责制,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疫情报告、流行病学调查、样本采集、疑似鼠疫患者隔离治疗等工作。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4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