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条

有效

选举结果由选举委员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根据选举法和本细则规定确定是否有效,并予以宣布。

当选代表名单由选举委员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予以公布。

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