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细则/第二章 选举工作机构第十条有效选举委员会的印章,由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发。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3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