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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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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第四章 权益保护

第二十六条

有效

见义勇为基金应当严格管理,专款专用,接受民政、财政、审计部门,捐赠人以及社会公众的监督,每年向社会公布收入、支出情况。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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