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第十八条有效归侨、侨眷要求在本省就业的,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培训、推荐等措施,予以扶持和帮助。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26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