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第十三条有效归侨、侨眷对其私有房屋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租用归侨、侨眷的私有房屋,应当依法签订和履行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出租人有权收回房屋。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26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