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二章 广播电视台(站)的设立和管理第十六条有效广播电视台(站)的各种收入应当全部纳入单位预算,按照规定用于发展广播电视事业。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26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