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防震减灾条例第二十八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地震事件新闻发布制度,按照国务院规定对地震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等信息实行统一管理,并准确、及时向社会发布。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26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