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地震事件新闻发布制度,按照国务院规定对地震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等信息实行统一管理,并准确、及时向社会发布。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