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防震减灾条例第二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抗震救灾指挥体系建设,组织建立地震灾情实时获取系统和地震救援数据库,提高抗震救灾指挥决策能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应急电力和通信保障体系,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26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