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第四章 激励措施第三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执行国家节约能源资源和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用能单位开展各类资源循环利用和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26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