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第三章 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第三十一条有效公共机构应当遵守国家和省有关公共机构节能规定,组织实施能源消费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既有办公建筑节能改造等工作,实行能源消耗定额管理制度,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26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