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第三章 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第二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城市节约用电管理,推广使用节能照明产品和节能控制技术,严格控制道路、广场、公园、公共绿地等公用设施和场所以及大型建筑物的装饰性景观照明用电。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26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