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公民有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和义务,依法参保和缴费,按照参保情况享受相应医疗保障待遇。

公民应当树立和践行对自己健康负责的健康管理理念,主动学习健康知识,提高健康素养,加强健康管理。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