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爱国卫生条例/第四章 健康促进与教育第四十三条有效国家机关应当推行无烟机关建设。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实施本单位室内全面控烟,为单位人员营造无烟工作环境。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