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公民应当树立全面、均衡、适量、科学的饮食习惯,戒烟限酒;推行分餐,使用公勺公筷;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不得食用法律、法规保护的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