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设立“12345”政务服务热线电话,为市场主体提供全方位的政策咨询和投诉举报等政务服务,对市场主体有关营商环境的咨询和投诉举报实行一号应答。推进建立成渝地区“12345”政务服务热线联动机制。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