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梅江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四十八条有效本条例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地方法规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