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有关法律、法规和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各民族群众相互尊重、相互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尊重回族等少数民族的清真饮食习惯。对于违反本条例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有关主管部门举报。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26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