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第三章 监督措施第二十六条有效民族事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的职责,对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26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