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第二章 管理措施第十七条有效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使用动物源性及其衍生物原料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回族等少数民族清真饮食习惯。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26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