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条

有效

各级监察机关应当依法公开监察工作信息,加强对监察人员执行职务和遵守法律情况的监督,并接受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