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增强社会诚信意识,保障信用主体的合法权益,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社会信用监管,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提高社会信用水平,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