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听证条例第二十四条有效听证报告应当作为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的附件材料,及时印发法制委员会会议、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常委会会议参阅。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26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