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慈善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慈善工作协调机制,优化慈善事业发展环境,引导和扶持慈善事业发展。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