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慈善条例/第五章 慈善信托第四十五条有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慈善信托终止:(一)信托文件规定的终止事由出现;(二)信托的存续违反信托目的;(三)信托目的已经实现或者不能实现;(四)信托当事人协商同意终止;(五)信托被撤销;(六)信托被解除。慈善信托终止,受托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备案、清算、公告等手续。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