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慈善条例/第五章 慈善信托第四十四条有效根据慈善信托文件的约定或者经委托人同意,慈善信托可以变更受托人、增加新的委托人、增加信托财产或者变更信托受益人范围等事项,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受托人违反信托义务或者出现依法解散、法定资格丧失、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无法履行职责情形的,委托人可以变更受托人。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