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第四章 学校第三十三条有效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学校的校舍、场地和教育教学设施。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9月30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