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每年1月为全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餐饮浪费宣传月。

在全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餐饮浪费宣传月期间,各级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