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自治县人民政府依法保护旅游经营者、旅游者、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自治县人民政府对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地方法规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