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条

有效

自治县人民政府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应当出示合法证件,文明执法,并为旅游经营者保守商业秘密。

地方法规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