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自治县人民政府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行政部门建立旅游建设项目库,为境内外投资者参与自治县旅游资源的开发和建设,提供信息引导投资。对投资重点旅游区域和带动自治县经济、文化发展的旅游建设项目,给予政策支持。

地方法规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