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旅游条例/第二章 全域旅游促进与发展第十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设立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根据全域旅游发展的需要,逐步增加财政性资金投入。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全域旅游发展规划编制、旅游宣传促销、旅游基础设施和文化遗产保护设施建设、重大旅游促进活动的组织实施、重点旅游项目的引导性投入、乡村旅游产业发展等促进旅游业发展的相关事项。地方法规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