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第四章 平等协商第三十四条有效平等协商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坚持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相互尊重的原则,兼顾企业与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8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