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市、区县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当设立集中供热专项资金,专项用于集中供热的奖励和补贴。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8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