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应当按照集中供热专项规划的要求,同时设计和敷设供热管网。

城市道路建有地下综合管廊的,供热管网应当纳入综合管廊。

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