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保护个人信息的前提下,整合政府、市场和社会各方资源,发挥大数据、云计算、移动通信等技术作用,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病原溯源以及病人、疑似病人和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管理等提供数据支撑;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可以提供个人健康状态查询服务。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5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