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四章 应急处置/第一节 应对措施第三十条有效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的应对处置,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原则。有关部门应当积极运用检测手段,科学、合理确定检测范围,针对特定人群、场所、区域组织开展病原检测等筛查措施,精准确定防控对象,缩小防控范围。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5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