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四章 保护措施第五十六条有效本市支持与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相关的传统工匠的培养、传统工艺的传承、传统材料的生产,依法保护相关知识产权,完善修缮技术专利交易的市场机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农村等主管部门组织开展传统工匠专业培训和职业技能认定,建立传统工匠等级评定体系。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以及社会力量开设相关课程,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