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在政府投资建设管理的公园和依托历史建筑建设的公园内设立会所、夜总会等高档商业设施的,由公园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