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八条有效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和运行管理监控平台,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平台联网,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和数据有效传输。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由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本市大气环境承载力、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以及排污单位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等因素,商有关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8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