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上级城管执法部门发现下级城管执法部门行政行为不当或者违法的,应当责令改正。上级城管执法部门发现下级城管执法部门不查处有关违法行为的,应当责令其查处或者直接查处。

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