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六条有效对个人作出五千元以上罚款、对单位作出五万元以上罚款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8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