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条

有效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立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志愿组织,开展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志愿服务,市、区县文物行政部门或者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当对志愿服务进行指导和支持。

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