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第五条有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交通、建设、规划、安全生产监督、环境保护、市政园林、质量技术监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旅游、邮政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工作。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