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会展业促进条例/第四章 规范和管理第三十五条有效举办单位、场馆单位和会展服务单位收集参展单位和个人信息的,应当明示收集和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征得被收集者同意。信息收集方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信息泄露,不得超出被收集者同意的范围使用相关信息。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