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城市综合管理遵循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采取政府主导、公众参与的管理模式,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权责一致、协调创新的原则。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