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三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煤矸石未密闭存放、采取有效覆盖措施或者防燃措施的,由市、县(区)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地方法规 · 阳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15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